一看就会(驾驶证的知识)驾驶证常识你才知道多少?看完才彻底全面了解驾驶证知识,
发布日期:2023-03-26 21:51:50 浏览次数:208

驾驶证定义: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机动车驾驶证上记载和签注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

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

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长期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二)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累计积分制度

记分周期:12个月、满分记录:12分

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应参加法律法规教育,并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丢失、损毁、扣留或暂扣、超过有效期、扣分达到12分期间不得驾驶车辆

新规:C1取消年龄上限。

1、听力:

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上肢:

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下肢:

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4、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

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车型:

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简称“科目一”)、

2.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

3.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

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

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侧方停车、直角转弯。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

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境外证与军证考试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

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发放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